四大公司歌手 可在無綫賣廣告

【明報專訊】無綫與四大唱片公司交惡,港台《十大中文金曲頒獎禮》在無綫播放時會播足本(港台自行編輯的版本),不受無綫政策左右,這是電視常識。

在兩台牌照要求下,是需要劃出指定時間給沒有自己電視頻道的港台,俗稱港台時段,在這時段內,港台節目完全自主。

情况有如「電視租界」,或者「電視領事館」,在該時段內,除廣告時間,內容全由港台接管。

即是說,在港台時段內播出的內容,就算有違廣播條例,也由港台自己承擔,兩台是沒有責任的。

兩台也不用替港台這些節目作內容預審,因為後果非由他們承擔。

港台節目內容如有涉及兩台的,或有批評性的,兩台也得照播,一向如此,沒有什麼剃眼眉的效果,因為港台向來中立,從未試過刻意與兩台對着幹。

《十大中文金曲頒獎禮》如果有四大唱片公司旗下歌手得獎,他們自然可以亮相,並演唱其得獎歌曲。

港台如果要加插表演項目讓這些歌手多點演出,也是可以的,但估計不會這樣做,因為雖有自主權,也會被其他唱片公司投訴不公平。

四個樂壇頒獎禮只有港台一個無綫無刪剪權,向來如此,但港台也有其局限,因為在無綫播映時會受時段所限,而每年《十大中文金曲頒獎禮》的長度多半超出港台時段的長度,如果時間控制不好,就要自行刪剪。

四大唱片公司要在無綫爭取歌曲播放,透過廣告亦可。

直接在無綫賣廣告,雖然有可能被拒絕,例如以廣告爆滿之類的藉口,但假以時日,估計無綫不會有錢不賺。

透過與其他廣告客戶合作,例如讓歌手成為廣告代言人,他們的歌以廣告歌出現,一樣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