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可以少入夜店嗎?

【明報專訊】又有藝人在內地夜店慶功時遇襲,這種事久不久便有一宗。

以娛樂事業旺盛的今天來說,其實不算頻密。

行外人講行外話,部分行外評論會說只要藝人少些去夜店就不會發生這種事。

知名藝人減少去夜店免惹麻煩是應該的,但叫所有藝人不去夜店的說法是行不通的,等於說為免交通意外,市民應全部留在家中那麼搞笑。

筆者明白不少市民是從來不踏足夜店的,特別是上了年紀的。為何藝人那麼愛在夜店出沒呢?

夜店其實並非指什麼罪惡場所,是泛指晚上至深夜可供消遣的地方。

去夜店與「蒲」夜店是兩回事,「蒲」是指幾乎日日去玩,而且屬爛玩的那種。

如果拍戲拍劇辛辛苦苦工作完,一大班人去慶祝,不惹事生非,其實是很正常活動。

藝人特別注目是必然的,在治安較好的地方,撩是鬥非的情况他會少一點,這是很易理解的。

其實藝人在內地消遣,一般是會先打聽當地夜店是否品流複雜,只選有熟人和環境較好的。

藝人如果怕夜店,也很難搵食,因為登台是很多藝人收入的主要來源,所以他們是應該學懂如何應付不同的情况,而不是斬腳趾避沙蟲。

內地夜店以前情况更壞,登過台的都清楚,打鬥及傷人事件不是那麼容易解決,但隨着開放的步伐,大城市已改善很多,偏遠及未發展的,土豪惡霸依然大量存在。

有好的法治環境,才會減少這種撩事鬥非的不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