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獨家越洋追擊 真的假不了
阿 Sa、鄭中基洛杉磯婚書曝光
【婚分之謎】大家唔好驚、唔好亂。 38歲的鄭中基和 27歲的蔡卓妍,原來早於 06年在生活上已起了奇妙的變化。本報昨日找到兩人當日在美國洛杉磯秘密註冊結婚的婚書,在白紙黑字及雙方父母見證下簽訂盟誓。兩人日前戲劇性宣佈分手,孰真孰假,只有他們才知,不過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有婚書鐵證,瞞不了。
自從劉德華去年被本報揭發與拍拖 24年的女友朱麗倩於美國秘密註冊結婚後,消息震驚整個娛樂圈,多位巨星包括楊千嬅、黎明等陸續被揭發婚訊。昨日,終於輪到樂壇小天后蔡卓妍(阿 Sa)。 04年因拍攝馬偉豪電影《追擊 8月 15》與鄭中基( Ronald)戲假情真的她,原來早於 06月 1月,唔聲唔聲遠赴地球的另一端——美國洛杉磯的 Van Nuys區,完成其人生重要大事,與 Ronald秘密結婚,比上述天王天后前輩更早着先鞭。
阿 Sa對外聲稱 35歲才會嫁人,原來 23歲已經當上鄭中基〈圖右〉的新娘。資料圖片
疑擁共同物業
鄭中基與阿 Sa因合作《追擊 8月 15》而撻着,發展了 6年地下情。
本月 17日,本報率先踢爆阿 Sa與 Ronald在洛杉磯秘密結婚,本報即時到洛杉磯的公共搜尋網站考證消息的真偽(詳見附稿),昨日終於找到兩人已婚的鐵證——阿 Sa、 Ronald婚書曝光!根據婚書上的資料,兩人分別以 Ronald Chung Kei Cheng及 Charlene Tsoek-Jin Choi登記,註冊日期為 06年 1月 31日,個人資料上有他們的出生日期及地方,以及未曾結過婚的資料。在職業一欄上,二人同樣填寫藝人( Artist)及從事音樂事業( Music)。婚書上還列出阿 Sa及 Ronald的雙親姓名及出生地,證明婚書確實屬於阿 Sa,並非同名同姓的巧合。婚書上還有另一驚爆訊息,阿 Sa在夫妻住址一欄上填寫了地址,懷疑兩人當時已在當地擁有共同物業。
近日有報道指阿 Sa和 Ronald年前曾於外地在雙方親友見證下進行結婚儀式,但沒有真正註冊,刻下婚書曝光,連帶兩人過往多次否認結婚的謊言也一併被篤爆。據悉,當日兩人在美國低調結婚,當年 23歲的新娘子阿 Sa興奮得淚如泉湧, Ronald也因娶得美人歸、為大個仔成家立室而感動得眼紅紅。註冊後,兩家人曾一起吃飯,並計劃待適當時候才發放婚訊,但沒料到,兩人日前被爆婚訊後,緊接公開發放的竟然是分手消息。
阿 Sa與 Ronald這 6年來,多翻被傳媒撞破結伴蒲吧,阿 Sa又被本報拍得漏夜到訪男方家溫馨共度 21小時, Ronald甚至在手臂上刻上阿 Sa英文名字 Charlene,來表達對阿 Sa的愛意。然而,兩人為了事業,始終拒絕承認戀情,事實上他們在 fans心目中,早已是公認的一對,而身邊的娛圈好友也不停拿他們的戀情開玩笑。
勢成追訪目標
近日阿 Sa不停曝光,因其主演的兩部電影俱於復活節檔期推出,包括愚人節上畫的《美麗密令》及下月底播映的《鎗王之王》,鄭中基主演的《越光寶盒》則已上畫,料兩人必須為秘密結婚狂解畫。
不過無巧不成話,另外兩位秘婚天王劉德華和黎明分別擔大旗的《未來警察》及《火龍》均被安排於下月先後推出,華仔和黎明定必被阿 Sa結婚一事拉落水。當中尤以華仔最勤力,昨日他與大 S徐熙媛已抵上海為《未》片宣傳,更被當地記者問及其太太朱麗倩生日在即,他會如何慶祝?華仔則以「私人問題不方便作答」推辭,但往後其宣傳活動接踵而來,恐華仔對於婚書踢爆已婚,避得初一也難避十五。
採訪:丁寧
話你知:搜婚書手續繁複
要搜查劉德華賭城結婚的資料,只要在美國內華達州克拉克縣的公共搜尋網站上輸入劉德華的英文名字,只要他們有註冊便會有所顯示,搜查快捷簡便,該網頁的主要作用是防止重婚,因此任何人都可以查詢。
阿 Sa和鄭中基的情況則稍有不同,兩人在洛杉磯的 Van Nuys區註冊,要登入當地的公共搜尋網頁搜查,由於該網頁的保密程度較高,故搜索過程亦相對地繁複。在進行搜索之前,搜索人必須先掌握結婚配偶的詳細資料,如註冊的州縣、結婚日期、配偶的英文名稱(必須準確無誤)等等,然後連同搜索人身份的證明書一併提交,否則搜索無效。在確認一連串手續後,洛杉磯政府機構始為閣下搜尋,如有所獲,便會透過傳遞公司將文件送到府上。搜尋過程連運郵時間約需 10個工作天,每張婚書連手續費則為 20元美金(約 160港元)。
解碼:離婚還是假分手?
鄭中基與蔡卓妍苦心經營、長達 6年的低調地下情,因為一則報道而再次成為城中熱話。本月 17日,本報率先踢爆兩人於 06年結婚的消息後,分處成都與北京的當事人,忽然高調宣佈分手消息,但又刻意迴避婚訊,舉動令人匪夷所思。有人相信兩人真的「因了解」而分手,也有人揣測分手只是煙幕,事關阿 Sa與拍檔鍾欣桐重組 Twins不容有失,當然不能被突如其來的婚訊而影響。直至昨日,本報終於找到阿 Sa已婚的鐵證,也令他們突然宣佈分手的舉動,找到一個合理解釋——就是他們有了共識的作狀分手,藉此來轉移視線,讓傳媒不再追究二人曾否結婚,或是找到結婚證據。
然而,當阿 Sa宣佈分手後,即傳出多個對鄭中基不利的報道,包括有指他太花弗,甚至指他私約美味天使拍攝性感寫真,最後被阿 Sa在房間找到比堅尼而導致分手。從來對這類報道一笑置之的阿 Sa,今次卻罕有地大動肝火,除開口維護鄭中基用情專一外,甚至支持他控告其老闆楊受成旗下的雜誌。令人更有理由相信,阿 Sa與鄭中基根本情未變。
當然,我們也不可排除兩人真分手的可能性,但他們既已是夫妻關係,故此不應該說是分手般簡單,而是要辦理離婚手續。
撰文:李全
第三页:鄭中基蔡卓妍記者會承認曾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