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記招兩面睇
2010-3-28
前星期電視台總經理主動召開記者招待會,任記者拍照,雖然只是四分鐘的獨白,卻令他再成為頭條主角,有人說是一次很好的公關示範,亦有人說他言之無物,究竟應該如何評價呢?
筆者認識一些高層行政人員,與他們討論之後得出一個角度,去看是次「表演」。總經理記招之後到學院演講,可見他不想記者在學院外追問他問題,於是先召開招待會,所以招待會是有「實質」價值的。如果從行政人員角度去看是次「表演」會,都會搖頭嘆息。作為管理層,惹上這個「風波」,指定動作是沉默。要是雨過天青後,行政人員不用說一句話去為自己辯護,若然證據確鑿被入罪,先前的「表演」自然再添「笑柄」,所以,三十年前的陳慶祥就從來沒有為自己辯護,亦不高調出鏡。一般的行政人員都知道以逸待勞的道理,會連原定的演講都取消或延遲。
但如果由演員(表演者)的角度去看,這個記招則是明智決定,因為,如最後沒有被起訴的話,這是一次絕佳機會去表演當事人的「大將風度」,機智、幽默和充滿信心的言談(不論有無內容)都會寫在娛樂歷史上。若是最後被檢控,作為表演者,這個表演機會可能是最後一次,更不能輕輕放過,所以,這次「表演」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總經理選擇出來「表演」,可見他的本質是表演者多於是行政人員,亦反證了請他當行政人員非最佳選擇。這樁事件有點像去年一部頗受矚目的電影中一位女檢控官的抉擇,該女檢控官為了囡囡的安危,決定收起證物作為與罪犯的交易。筆者曾問導演為何會這樣處理,他說,因為她是女人。但導演並非寫一個普通女人,而是一個檢控官,如是一般白領,是情有可原的。就如總經理的「表演」,要是他只是演員(表演者)身份,他的選擇可以理解,但他是高級行政人員,這個選擇與角色不符。
「表演」的內容方面,有人批評總經理的自白沒有意義,又有人說他另有所指。真實內容不及其笑容重要,他的笑容是與他的處境不符。如說有「破綻」的話,笑容就是了。喜歡表演多於喜歡籌謀,正如廣東俗話說:「姣婆唔守得寡」一樣,「姣」的守不了,守的「姣」不了。
傳媒表演/黃子程
2010-3-26
以權謀私的涉嫌者還未正式被起訴,卻已陸續登場自辯,看官看得眼花繚亂,這如果是一場大戲,不知幾時才有大結局看,幾時方曲終人散?
這事叫人感到有趣的,是一般的涉嫌者,大多是默默地等候,讓執法者去工作,然後看最終是否提出檢控,總之一切也會水落石出,實不必開什麼招待會,向公眾表白自己一片丹心、並無作假?
也許,電視人因其知名度,卻可以開這類招待會,表白了一些表面上好像是說了等於沒說,其實內有乾坤的話,比方說:唔好驚、唔好亂、唔好放棄,這類說話,不似是叫自己唔好驚,而是另有聽眾?
在一個公平的法治社會裡,一日未遭檢控,在人前還是自由人一個。但像這樣高調地走到社會不同角落來曝光,公開說著隱晦的話來爭取群眾的好感,藉著傳媒追蹤新聞的機會,一個騷接一個騷來表演,好像告訴眾人:我像一個有問題的人麼?
這恐怕也是一個出身於傳媒的人才懂得運用這種方法來保護自己,傳媒人最會利用傳媒,又一鐵證?
只是,世上所有演出者,都得明白另一鐵律:任你演技如何超卓,犯事的終要伏法,不犯事的終得清白,這都與演戲是否演得出色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