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ona(薛凱琪)被周刊偷拍家居生活,連其家人的私生活也被公開。
藝人常被部分傳媒爆私隱,若在公眾地方的行為,當然沒法,又如果傳媒不是通過非道德手法取得資訊,那可以列入「食得鹹魚抵得渴」的說法範圍。偷拍他人家生活,不深究是否違法,但有違道德是肯定。藝人即使是公眾人物,其家居生活與社會公益無關,也不涉什麼公眾知情權範圍,偷拍及將其公開,只是滿足部分人的偷窺心態,如果同一做法發生在大家身上,不妨想想有多憤概。
為公眾安全在曾發生高空淋擲腐蝕性液體的地區裝上「天眼」(閉路電視)監察,也被質疑侵犯個人私隱,鏡頭亦要移離市民窗戶,如果相機鏡頭對正你的窗戶,全天候偷拍,你可以接受嗎?
很多人認為做藝人就要付上私隱,食得鹹魚抵得渴,這說法是有限度的。
指藝人是公眾人物,其行為因其知名度而備受關注,所以必須謹慎言行,即使在非演出時被公開,也只好認命,誰叫你做這一行。
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這說法包含的範圍,絕不應擴大至在家中打開窗口,或沒拉上窗簾,被刻意偷拍,公諸於世,更不包括藝人本人以外的家人、朋友。
有些做法,大家知道是過了界的,不只不應鼓勵,還要加以責備。傳媒當然需要顧及市場需要,也應有底線及操守。
嚴重侵犯他人私隱的,不尊重他人,也不會獲得他人尊重。
藝人組織應該站出來表態,傳媒其實不需要為一兩期的銷量破壞與藝人日後的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