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 司法覆核判港視勝訴

王維基旗下的香港電視網絡(HKTV),就前年行政會議否決其免費牌照的申請,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於去年8月審結,今日法庭判港視勝訴。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頒布的判詞,判港視司法覆核勝訴,發還行政長官會同行會再考慮港視的申請。

2009年底香港電視網絡、有線旗下的奇妙電視及電盈擁有的香港電視娛樂,相繼申請免費電視牌。通訊局提交的報告建議向三間公司發牌,但政府前年公布只發出兩個牌,港視不獲發牌。 港視認為是政府突然改變發牌準則,原本發牌無上限,突然變成「三揀二」,質疑程序不公,提出司法覆核。

挑戰不獲發牌決定 港視勝訴

香港電視就高等法院裁定司法覆核勝訴,頒令撤銷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不發牌決定及發還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重新考慮,作出以下回應:香港電視對法庭的裁決表示歡迎。根據1998訂立的開放廣播市場政策,免費電視服務的發牌並無上限;香港電視一直希望為香港社會帶來歡樂和更多高質素的娛樂節目選擇,支持本地創意工業的發展,此立場至今不變。

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表示:「非常感謝法庭的裁決。我相信,香港電視的同事和香港人一樣開心,對勝訴感到興奮。由始至終,香港電視只有一個簡單的願望,是希望為香港人帶來更多免費娛樂,減少社會的怨氣、矛盾和對立。我懇切希望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能重新考慮香港電視的申請,盡快批出免費電視牌照。」至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回應指,當局會研究判詞,再考慮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