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刊的姊妹招聘報紙,名叫《JUMP》,跳出去,跳上去,搵工跳槽,最近娛樂圈很多人都jump,新電視台如箭在弦,林嘉華由無綫跳過去王維基的城電,誠意這兩個字說濫了,他解釋新定義。
「王先生坐三十小時飛機到多倫多,和我傾了十幾小時,全程說向我取經學做電視。」
魔童自有其魅力,林嘉華也不是未見過世面,廿一歲未夠,做《少年警訊》「差辦」,被麗的強人麥當雄從警隊挖走。「他問我最高升到警司薪金多少,開價高過警司。」
在麗的一年多被無綫挖角,又是高薪利誘,麥當雄下令「永不錄用」,「但無綫說傾好的條件完全不變。」
三次挖角,三個故事,林嘉華是跳槽人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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