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風暴 好睇過志雲飯局 李寶安舌戰勝大狀
陳志雲案審訊至第八日,並且進入「戲肉」,無綫電視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舌戰」被告陳志雲及陳永孫的代表律師、著名大狀謝華淵和林國輝,雙方的「真情對話」真係好睇過《志雲飯局》。期間,辯方爆出在09年時,無綫一度憂慮贊助費不足,曾經考慮停辦賀台慶節目,但李寶安回應時力撐無綫財雄勢大,駁斥辯方的說法。隨着其餘的出庭證人順次曝光,預期最快或於本星期末,多名無綫藝員包括黎耀祥、楊思琦、佘詩曼、陳敏之,將會出庭應訊,屆時審訊更加「星光熠熠」。
李寶安昨日面對辯方律師,即著名大狀謝華淵、林國輝的質問。辯方呈上無綫內部文件指,在09年初,有職員表示鑑於金融海潚影響,各式贊助費金額下降,憂慮當年未必有充足贊助費籌辦賀台慶節目,提議乾脆停辦台慶節目。在此基礎下,陳永孫為增加贊助費來源,才找思潮廣告合作。
台慶毋須借助蚊型思潮
李寶安回應稱,昨日才首次得悉有關文件。據文件內容,只屬於中下層員工的提議,相信有關提議早已被否決,故此毋須呈交至他手上。他強調,台慶「大有大搞,細有細搞」,即使「零贊助」,無綫也可獨力舉辦賀台慶節目,根本毋須借助思潮此等「細公司」的力量。辯方再提出質疑指,李寶安早前表示未知思潮底蘊,擔心合作後對方會「走數」追討無門。但無綫過去曾在澳門與境外公司合作,合辦澳門小姐選舉、慶祝澳門回歸等活動,境外公司「走數」風險或比思潮更大,直指李有心針對思潮。辯方續指,當年無綫為節省中介佣金,才事成後棄用思潮。
李寶安直斥辯方「過橋抽板」的說法,是侮辱他及損害無綫聲譽,一度要求律師道歉(見另稿)。李寶安稱,有關境外公司合作經過無綫審核,有充分證據顯示屬於具實力的可靠公司,與思潮不可同日而語,毋須憂慮「走數」問題。他又稱無綫會根據中介公司的作用,給予最多15%的佣金。在《翡翠歌星賀台慶》節目中,合作公司新濠集團早就與無綫取得聯繫,也毋須思潮的中介服務,他認為思潮沒有實質功勞,如非有人未經許可私下安插思潮參與事件,無綫根本不會批出外判合約。
志雲擅出書涉利益衝突
辯方又指出,無綫旗下藝人出書是常事,無綫未曾追究。而陳志雲推出的書刊《志雲14.2首選》內容不涉及無綫,也沒有無綫藝人的著作,認為未有違反無綫員工守則。李寶安回應稱,無綫有自家出版社,陳志雲的書內容涉及廣告和商品推廣,與無綫出版社有利益衝突,他並再三強調,陳志雲未有向公司申報出書一事。
李寶安昨已完成作供。今日將傳召無綫秘書楊慧中、及營業經理孫敏瑜作供。
案件編號:DCCC1214/10
質疑「過橋抽板」 辯方律師道歉
李寶安昨天第二日出庭作供,繼續與辯方大律師「駁火」,令到律師的質詢猶如「泥牛入海」,完全不得要領。李寶安更直指律師企圖引導他回答問題,批評對方無視上文下理,斷章取義。及至陳永孫的代表大律師質疑,無綫會否無視中介公司功勞而「過橋抽板」時,李寶安立即指摘對方說話含有侮辱成分,更有損無綫聲譽,迫得律師馬上道歉。
李稱被侮辱 無綫損聲譽
李寶安於07年出任無綫財務及行政總經理,兩年後晉升為集團總經理,他當時立即發信內部,重申員工收受利是和禮物的限制,予人強硬作風的感覺。當處理四大唱片公司杯葛無綫事件時,他亦態度強硬,詎料他出庭作供,同樣氣勢逼人,辯才絕不輸給大律師。當辯方問到如果思潮為無綫爭取到新濠的可觀贊助費,應否收佣金時;李寶安想都不想就表示,「呢個唔係兩個『如果』就答得晒嘅問題!」他謂還需要更多假設,譬如思潮是否有實力、功勞是否非它莫屬、是否經常跟無綫合作等考慮。
對於律師質疑陳志雲曾以電郵通知李寶安,要參與一項有企業資助的社企計劃,李當時沒有詢問是否涉及商業行為,就表示全力支持,與之前的證供矛盾。李寶安直言律師這番話斷章取義,要求在庭上讀出電郵上半部內容,證明信件讓他將計劃理解為慈善活動,才會以支持善事的態度回應信件,他又反指如果活動涉及商業行為,陳志雲收到回覆後應向他指出。
不過,李寶安也有失言的時候,被問到陳豪、廖碧兒等無綫藝人出書賺錢時,他表示統統沒有看過,令人以為看不起這些作品,惹起庭上公眾失笑,他察覺語氣有問題,即強調只是自己沒有時間,「呢啲都係好書」。
特稿:視帝及話題女王將出庭
控方律師公布陳志雲案其餘的出庭名單,兩屆視帝黎耀祥將是首個出庭藝人、近日與男友分手及傳出大肚而避開傳媒的花旦楊思琦、剛脫離無綫北上搵食的佘詩曼,以及憑「索腿天后」之名彈起的陳敏之都會陸續上庭。控辯雙方正爭論是否需要傳召無綫集團副主席方逸華及副行政主席梁乃鵬。
楊思琦勢成追訪焦點
控方律師公布的證人名單有20人,日前突然宣布與相戀九年的男友李泳豪分手的楊思琦亦有份出庭,她近日被傳暗結珠胎而避開傳媒,現在卻避無可避,相信會成為記者追訪焦點。
其實自無綫高層出庭以來,旁聽的市民有增無減,預計藝人出庭期間將坐無虛設。幾乎每次都陪伴陳志雲出庭打氣的藝人王喜,看來要提早到法庭「排隊輪籌」。
另外,辯方律師認為,無綫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和業務總經理鄭善強的供詞只涉及公務人員守則,其他證人的證供已經涵蓋,加上他們公務繁忙,反對控方傳召他們。但控方就指「有需要」,並且承諾會避免詢問重複內容。法官就指令他們私下完成商討,再向法庭交代決定。
小檔案:亞視扭虧 無綫挖角 李寶安扶搖直上
無綫電視集團總經理李寶安(55歲),先後為本港兩間電視台工作,俱掌管財政大權。李寶安於打理亞視期間,令長期積弱、入不敷支的亞視達到收支平衡。李寶安的「彪炳戰績」,吸引無綫垂青,在07年將他挖角過檔,並於加入一年就獲擢升為總經理,掌管無綫海外及本地所有業務。
李寶安早年攻讀會計,後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並取得英格蘭及威爾斯特許會計師公會會員資格。畢業後,他獲世界上最大的會計機構之一的畢馬威會計師行(KPMG)聘用,至今累積逾30年財政及管理經驗。在1977至1987年的10年內,先後被派駐香港、洛杉磯和上海事務所公司。
之後李寶安獲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賞識,獲聘為麗新執行董事。當麗新入主亞視後,李寶安在1992至96年獲委任為亞視董事兼行政總裁,更成功打救亞視財務,達致收支平衡,成為林百欣的左右手。
至07年2月,無綫展開挖角攻勢,加上亞視管理方式變更,李寶安決定跳槽至無綫,任財務及行政總經理,繼續發揮專長管理財務。至10年9月,再晉升為集團總經理,完全掌管無綫所有業務。
舌戰大狀精采語錄
陳永孫代表大律師指出,無綫只有44名直接找生意的營業部人員,質疑李寶安日前的「過百名銷售員」言論誇大失實。
李寶安:「營業部係有過百名員工,我好清楚……直接搵生意得44個,其他係間接搵生意。我自己都可以搵生意㗎,我都識新濠嘅人,如果我打個電話去都可以搞掂。公司內每個同事都有責任為公司搵生意。」
辯方律師問及,如果思潮替無綫爭取到新濠天地的贊助,無綫會否給予佣金。
李寶安:「要加好多個『如果』、好多『假設』先答得到,好似佢(思潮)係咪一間有實力嘅公司;以前同TVB有冇好多合作;呢個工作係咪非佢莫屬,冇佢就接觸唔到新濠……一直都冇留意到有思潮,可能佢哋太小型。」
辯方律師提到,思潮曾經介紹新濠給無綫認識。
李寶安:「TVB都識得Melco(新濠),Melco亦有好多人識得TVB,如果佢介紹,我只會話:『多謝,請你飲茶!』我哋自己都做到,第一步已經唔會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