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林奕华
因为受到香港某交际网站发起群组杯葛,“阿姐唱歌”再次成为新闻事件。“再次”的意思,是同类声音早在不同年代出现过———汪明荃喜欢唱歌是不争的事实,但作为歌手她是否胜任,一直具有争议性。
尤其当各地的歌唱选秀节目蔚然成风,各式“海豚音”、“巨肺”、“天籁”纷纷投入音乐市场,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一路走来的“老牌艺人”,即使没有必要,也会被放在与乐坛新品并列的位置上。虽然比较并无实际意义———长江后浪推前浪,是因为时代经历了观/听众的换血而令新人上位,流行于今日的曲风、歌词、唱腔,亦将为来日制造回忆。汪明荃经历最少四十年的歌唱生涯,也是同一原理。理论上歌艺是好是坏,也不危及她对香港通俗文化的贡献,正如一句西谚所说:“歌者,非歌。”电视台仍然安排她在综艺节目中大展歌喉,正是为了给有需要在她的歌声中重温美好时光的人,提供心灵抚慰。又如庄子的说法,子非汪阿姐的歌迷,焉知阿姐歌声带来哪种快乐?所以,大声抗议她唱歌的人士,可能只是因为对阿姐所唱的歌曲感到陌生,未必是因她唱得好或不好。
也就是说,即便有朝一日陳奕迅的声音变沙哑了,不复一开口便叫人如坠进灵魂沙发椅,但只要当承载集体回忆的旋律响起,有着共同情感经历的人还是会对E ason不离不弃———哪怕那个时代,又有多少新人类投诉他阻住地球转。听歌,除了是音色和唱功带来的听觉飨宴,对任何听众来说,更重要的是能获得多少感情的认同。而对歌者来说,就算全世界只有一个人对其表示“我的心弦有被你震动到……”,那也是莫大的成就感,因为知音便是知音。
汪明荃到底唱红了没有一百也有五十首“经典金曲”,这番或许成就会被看成“天时地利”多于个人天分———绝大多数招牌歌是她主演的电视剧主题曲和插曲,又是出产在普罗大众晚晚以劇集送饭的年代,成功的她,难免给人感觉凭电视台的“权力”多于个人“实力”。汪明荃的另一绰号“汪监制”不胫而走,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大众对她“好胜、好强”的观感,连带她在歌唱造诣上所作的努力,也变成是“强扭瓜”的典型野蛮奶奶作风。要求阿姐“收口”的群组之所以一呼“百”诺,部分原因是她在某些人———特别是把她放在“权威”位置的年轻一代———的印象中,她除了“老”,还“旧”。可是,“敬老”除了是对长辈的礼貌,也是对生命的尊重:“汪明荃”的歌声,不止代表个人荣辱,更反映我们对自然变化是否有容乃大———春天欣欣向荣是大众所乐见的,但谁说秋冬的景貌不也一般动人?嗓子和声音也可如是观,难道我们要求高龄六十的人音色圆润、节拍准确和四十年前一模一样?倒过来看,正由于今非昔比,反而会让听者因歌者的尽力而深受感动。声音虽然不够完美,但当中蕴藏着没被岁月磨平的意志和情感,这份精神,乃是莫大的文化资产。
说穿了,阿姐何尝不是一种“文物”?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这边厢大声疾呼支持文化保育,那边厢明明是个人爱恶,却假借帮大众争取耳根清静之名而高举正义旗帜,叫阿姐收声。矛盾如此,就是不叫旁观者一头雾水,也足以教人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