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姐放寬年齡限制,讓多些女性可以報名,當然是好事,但也讓人有一種港姐中女化的感覺。
參選港姐為了宣傳香港,做親善大使這個偉大使命早已過時,而且近年不斷有內、外地佳麗參選,已說明了這代表香港的象徵意義已流於空泛。
說得實際一點,選港姐對不少佳麗的目標恐怕是加入娛樂圈,再收窄範圍是加入無綫這個大家庭。
擁有港姐身分的,根據過往的例子,普遍被認為成功的,一是在演藝圈取得成就,二是嫁個經濟條件不俗的丈夫,成為社交名女人。
今天的娛樂圈與以前已很不同,女藝人入演藝界,愈年輕愈好。如果是高齡港姐,即使名列三甲,要藉此晉身娛樂圈,可能太遲。
做電視的話,中女還可以,因為電視觀眾老化,藝員走紅多要三十之後。
說娛樂圈競爭大,電視圈競爭一樣大,港姐多年累積未紅的多不勝數,走紅的也多不是三甲之內。
選港姐與選明星是兩回事,在娛樂圈紅得起,絕非港姐選舉的那一套標準。成功的女藝人,未必是最漂亮的,也非最親善,有才華有個性才最重要。
入圍最終落選的佳麗,其他公司反而更感興趣,因為沒有無綫合約的束縛。不過,佳麗若是已差不多步入中女階段,可塑性與可投資性兩者皆不高,故在電視以外發展的機會恐怕不高。
年輕始終是一種本錢,女藝人更是。十多歲入行,有更多時間去捧紅,紅了之後,經理人公司有更多時間在她身上賺錢。
過了廿五歲,假若仍有幸成為港姐,除了在電視圈發展外,很快會進入適婚年齡,應以找好歸宿為最大目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