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公布陳志雲今日復職

電視廣播(00511)公布陳志雲今日復職

電視廣播(00511)公布,正被廉署入稟控告的前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正式復職,生效日期由今日開始。

董事會表示,知悉當局對陳志雲所提出的指控,是聲稱與其藝人管理及其一項演出工作有關,而他在公司內的其他權責及工作並非廉政公署調查目標,經仔細考慮過對陳志雲的指控的性質及實質、公司及其股東利益、公允及良好企業管治的原則後,董事會決定恢復陳志雲作為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的權責及工作,惟藝人管理及選角安排除外。

公司將繼續注視陳先生所涉法律訴訟的進展。

無綫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表示,陳志雲早上已返回位於將軍澳電視城的辦公室,未知陳志雲會否與傳媒見面。

陳志雲涉藉電視台業務貪污及串謀詐騙案,控方本月初因證據不足,撤銷他及其助手叢培崑共3項控罪,但他們連同無綫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仍面對共5項控罪,押後至本月23日在區院答辯。

控方稱重新考慮後,認為控告陳志雲和叢培崑去年7月6至24日期間,使陳接受1.51萬元出席澳門JC Shop Premium開幕禮,該控罪入罪機會低,故撤銷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二人各自面對的代理人受賄及行賄代理人交替控罪。據報,陳志雲與港姐前冠軍葉翠翠曾在上述活動中剪綵。

控方亦增補一項串謀欺詐罪的詳情,指陳志雲和叢培崑詐騙無綫及女藝員佘詩曼、楊怡、陳敏芝、陳倩揚和楊思琦,令5人出席兩項活動後未獲取酬勞。

現時陳志雲和陳永孫(63歲)各面對一項串謀欺詐,陳志雲另涉一項串謀使代理人受賄,以及代理人受賄的交替控罪。叢培崑涉及兩項串謀欺詐,一項串謀使代理人受賄及行賄代理人的交替控罪。3人准以10萬元續保外出,案件將以中文審訊。

陳志雲今日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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