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藝人幾乎都是多棲動物,既演戲又唱歌,同時是明星,也是歌星。以工作性質來分,明星與歌星在演藝生涯上,如果發展得太好之後,會出現危險期。
先講以演戲為主的明星。明星一走紅,不知何解,就會開始喜歡演技被肯定。俗語說發財立品,有利之後便求名,有一定道理。明星走紅,很多時與演技無關,他們可能有觀眾緣,或者突然遇上好角色,便會一炮而紅。
人紅了,片酬自然三級跳,電影公司爭相找他們演出,當然是希望他們演一些成功過的角色類型。這時紅星多半會很抗拒,說演得同一類角色太多,要改一改戲路。明星不紅,改戲路是沒問題,因為過去的演出可能不是不好,但不為人所接受,當然需要改,或改了觀眾也無所謂。但明星因演出某類戲或某種角色大受歡迎,忽然完全不拍這類片,要一百八十度改變做一些從未做過的角色,挑戰自己,就很危險。
作不同嘗試值得鼓勵,但完全否定過去的自己,往往就會走向事業的下坡。
演技是可以從不同的角色中表現出來,基本上演什麼角色都需要演技,有些明星太刻意要演一些複雜的角色,認為這種角色才能突顯他們的演技,是錯的。
滿以為賣弄辛苦,為角色做多了準備工夫,或過分投入,演出後聲稱不能從角色走出來就能表現演技出色,可能顯示出不知演戲為何物的幼稚。最難演是把平凡的角色演得不平凡。明星刻意求獎,就是進入了事業的危險期。他們愈是用功,過分落力演出,往往就最難看。
歌星的危險期也相近。當他們太刻意表現自己的歌喉,忘記了過往那種令樂迷喜愛的隨意時,就開始遠離群眾。流行歌曲最可貴是能牽動大眾的情緒,不是由歌星如何表現自己的唱功。當歌星過分戀上自己的歌唱技巧,為自己每粒音的準繩度而自豪,過分豐富至造作的感情注入其歌曲時,只是他個人投入,樂迷卻抽離了。
明星與歌星過分自我,不關心喜愛他們的群眾的需求時,就是進入事業危險期。